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
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:回首頁

:::

組織架構與職掌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1-01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451

組織架構圖

 

組織架構圖

本所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,置所長一人,綜理全所業務。置副所長及秘書各一人,襄助所長處理所務及綜核文稿,下分設戒護、輔導、作業、衛生、總務五科及人事、會計、統計、政風四室和女所等單位,分掌有關業務,並由各單位主管組成各所務委員會,全所預算員額為二百二十名。

各科室業務職掌

  • 戒護科

    • 看守所戒備及被告之戒護事項。

    • 門戶鎖鑰管理事項。

    • 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事項。武器、戒具、消防器、通訊器材及監察系統之使用、練習及保管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飲食、衣著、臥具、用品之分給及保管事項。

    • 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事項。

    • 接見、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賞罰之執行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事項。

    • 工場、監舍之查察、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入所、出所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身分簿、人相表及指紋之填製事項。 

    • 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事項。

    • 其他有關戒護事項。

  • 輔導科

    • 被告入所調查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生活輔導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品性行為考核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文康及體能活動事項。

    • 新聞書刊閱讀、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事項。

    • 其他有關輔導事項。

  • 作業科

    • 作業之指導及技能訓練事項。

    • 作業種類之選擇及作業計畫訂定事項。

    • 作業材料之購置、收支及保管事項。

    • 作業課程編訂、成績考核及勞作金計算事項。

    • 作業之配置及調動事項。

    • 作業契約之擬定事項。

    • 作業器械之增置、收發、保管、檢查及修理事項。

    • 成品之評價、發售及保管事項。

    • 管理作業人員之調度、考核事項。

    • 其他有關作業事項。

  • 衛生科

    • 傳染病預防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健康檢查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疾病醫治事項。 

    • 病舍管理事項。

    • 藥品調劑、儲備及醫療器械管理事項。 

    • 藥物濫用之防治與輔導事項。 

    • 被告疾病或死亡陳報事項。 

    • 其他有關衛生事項。

  • 總務科

    • 文件之收發、撰擬及保存事項。 

    • 印信典守事項。

    • 經費出納事項。

    • 建築修繕事項。

    • 被告糧食之收支、保管、核算及造報事項。

    • 不屬於其他各科事項。

  • 女所

    • 女性收容人飲食、衣著、臥具、用品之分給及保管事項。

    • 女所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事項。

    • 女性收容人接見、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。

    • 女性收容人賞罰之執行事項。

    • 女所工場、監舍之查察、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事項。

    • 其他有關戒護事項。

  • 人事室

    • 辦理本所職員各項績優人員之選拔與表揚。

    • 本所職員到、離職、人事異動支薪通知及服務證明書、在職證明書之核發事項。

    • 辦理職員文康活動、各項保險、福利互助、各項生活津貼及輔購住宅之事項。

    • 辦理職員在職訓練、進修,聘請學者專家蒞臨本所講授相關科目(議題)。

    • 辦理各種慶典之集合、員工座談會及兵役儘後召集之事項。

    • 辦理職員終身學習護照之時數登記。

    • 辦理職員之退休、資遣、撫卹及退休人員照護事項。

    • 關於職員之派免、遷調、獎懲及其他人事之登記事項。

  • 會計室

    • 辦理經費類、歲入類、作業基金及財產等會計帳務之處理。

    • 辦理各項經費收支擬議核簽事項、審核請購案及各項原始憑證等事項。

    • 編製月報表、預算及決算等相關書表。

    • 財物採購之監辦及監驗。

    • 編製記帳憑證、付款憑單及轉帳憑單。

    • 公有財物之稽核及盤查。

    • 應收、代收、預收、預付、暫付等各款之審核清理及督促催收。

    • 有關會計文書之擬辦、核會、收發、保管、歸檔及銷燬。

  • 政風室

    •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。

    • 廉政法令、預防措施之擬訂、推動及執行。

    •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、協調及推動。

    •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。

    • 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。

    •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。

    • 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
    • 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    •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

  • 統計室

    • 辦理公務統計方案中規定應行查編之公務統計月報、半年報及年報並按規定日期編製報送上級統計機關。

    • 按規定彙整傳送收容人個案資料至全國矯正資料庫,供上級統計機關運用。

    • 蒐集資料或編製機關職務上應用之統計數字及圖表,供機關業務單位使用。

    • 校核彙編本所收容人出/入監(所)身分簿等各項原始資料,確保資料詳實無誤。

    • 兼辦機關資訊業務,確保機關應用系統運作正常及維護機關網路連線安全。

回頁首